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57號(關于廢止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捐贈物資通關手續辦理有關規定的公告)
根據工作實際,海關總署決定廢止2020年第17號公告(關于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捐贈物資辦理通關手續的公告)。相關工作可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1年7月15日
公告下載鏈接:
根據工作實際,海關總署決定廢止2020年第17號公告(關于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捐贈物資辦理通關手續的公告)。相關工作可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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