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品備案
1、商品HS編碼為進口國稅則號,并且在該進口國的最新減讓表范圍之內。具體協定稅率減讓情況可參照: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fta.mofcom.gov.cn/。
2、要填寫完整的原材料或零部件構成(包括中國原產),以便貿促會簽證人員判定所申請注冊商品是否符合原產地規則。
3、優惠區域的選擇可以選擇多個,目前貿促會可簽發的優惠區域有亞太貿易協定(韓國、印度、斯里蘭卡、老撾、孟加拉)、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中國-秘魯自貿區、海峽兩岸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緊密貿易關系安排、中國-哥斯達黎加自貿協定、中國-冰島自貿協定、中國-瑞士自貿協定、中國-韓國自貿協定、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中國-東盟(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自貿協定、中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中國-智利自貿協定。
4、商品備案后,請點擊“保存并校驗”,審核無誤后請點擊“發送”。商品備案信息貿促會通過后方可網上申請優惠原產地證。
二、 證書錄入
第1欄 中國出口商
1.詳細的名稱、地址(包括國家),與商業發票和證書第11欄蓋章公司一致。
2.不得出現中間商信息,不得出現ON BEHALF OF/VIA字樣。
特殊:ECFA需填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或填寫“無”。
第2欄 中國生產商
1.詳細的名稱、地址(包括國家),此欄不得留空。
2.生產商為一家以上,則應錄入所有生產商詳細名稱、地址(包括國家)。
3.希望對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勾選“AVAILABLE UPON REQUEST”。
4.生產商和出口商相同,應勾選“同上SAME”;如不知道生產商,可填 “未知UNKNOWN”
特殊:
1.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此欄必須填寫;
2.亞太、新加坡、冰島、瑞士證書無此欄;東盟為非必填項;
3.ECFA需填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
第3欄 收貨人
1.填寫協定國或地區的收貨人詳細的依法登記的名稱、地址(包括國家)。
特殊:
1.ECFA證書要注明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
2.亞太證要求該收貨人名稱必須與發票上進口商名稱一致,如果屬于第三方貿易,應該注明“憑背書To Order”字樣;
3.馬爾代夫進口商如未知,不能留空,填“***”。
第4欄 運輸方式及路線
1. 詳細說明運輸方式及路線、離港日期、運輸工具的編號、裝貨口岸和到貨口岸。
2. 除瑞士(內陸國)之外,其他優惠證中不得有轉運。
特殊:
1. 亞太、中韓不需填運輸工具及編號,其余都要填寫。
2.ECFA證書若未確定離港日期,則離港日期前需加注“預計”;
3.馬爾代夫如運輸路線未知,運輸路線一程二程填“***”;
4.東盟證書:不顯示裝貨口岸;
5.中韓證相關信息可空(具體操作方面主要看是否已發貨:未發貨,運輸工具編號可空)
6.出運日期:亞太證書必須在出運日期3天內申請,不得補發。東盟證書如出運日期超過3天則第13欄自動勾選issued retroactively補發字樣。中韓證書出運日期必須在7天內。
官方專用欄
1.此欄主要有簽證機構填寫,內容包括:作廢字樣、后發字樣。
特殊:
1.冰島、瑞士、韓國無此欄;
2.新加坡、臺灣、東盟必須填寫,但由進口國海關勾選是否給與優惠及相應原因。
第5欄 備注欄
此欄可填寫訂貨單號、信用證號等其他信息。
特殊:
1.亞太、新加坡無此欄;
2.秘魯、哥斯達黎加、澳大利亞、韓國、格魯吉亞、馬爾代夫要求:如果發票是由非締約方經營者開具的,則應在此欄詳細注明非締約方經營者和貨物生產廠商依法登記的名稱和所在國家(第三方發票);
3.馬爾代夫在本欄注明“補發”字樣,非官方使用欄;
第6欄 項號欄
確保貨物項數不超過20項。
特殊:
1.亞太沒有此欄;
2.新加坡、格魯吉亞對項目號無限制
第7欄 嘜頭及包裝號
填寫嘜頭及包裝號,沒有嘜頭及包裝號,應填寫“N/M”(NO MARKS的縮寫)
特殊:
1.秘魯沒有此欄;
2.格魯吉亞、韓國證書:嘜頭是圖形或者符號而非字母或者數字,應填寫“I/S”(IMAGE OR SYMBOL),再上傳圖片嘜頭,如果沒有嘜頭信息,填寫“N/M”。
第8欄 包裝數量及種類
1.填寫實際外包裝數量及種類,按具體單位填寫。若是散裝貨物,應注明“散裝”。
2.詳細列明貨物名稱等描述,以便于海關關員查驗時加以識別。貨物描述應當包括(但不限于):(1)商品名稱;(2)商品的品質功能:規格;型號;等級;成分;含量;純度;大??;用途;功能等。
3.貨品名稱與HS編碼與發票及其他單據中的描述相符,與第9欄一一對應。
4.當商品描述結束時,加上 “***”或“\”。
特殊:
1.新加坡、東盟證書,本欄除顯示貨物描述,還顯示HS編碼;
2.東盟證涉及第三方發票時,開具發票的公司名稱及所在國家等信息應在第七欄;東盟證書如需體現生產廠商信息,也顯示在此欄。
3.亞太的中間商,可以填寫在貨描里最后(亞太無備注欄)。
第9欄 HS編碼
1.與第8欄對應,顯示6位。備案需8或10位。
2.在系統商品信息的“稅則號”欄中選擇已經登記并審核通過的貨物的稅則號。
3.本欄中的6位稅則號項下的商品歸類應當與第8欄錄入的貨物描述相符。
4.必要時可核對出口報關單上的商品HS編碼。
特殊:
1.ECFA對應第九欄中每項貨物填寫編碼,以進口方8位編碼為準;
2.新加坡、東盟貨物名稱與HS編碼在同一欄顯示;
3.東盟協定此欄應填寫東盟進口成員國的6位HS編碼。
第10欄 標明其貨物申明享受優惠關稅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
1.第一種類型:WO、WP、PSR,哥斯達黎加、冰島、瑞士、澳大利亞、韓國適用。
2.第二種類型:WO、WP、RVC、PSR,格魯吉亞、馬爾代夫適用。
3.第三種類型:WO、WP、PSR、PSR XX%,新西蘭、秘魯適用。
特殊:
1.適用區域價值 RVC 判斷時,亞太、新西蘭、秘魯、東盟。馬爾代夫需顯示百分比;
2.亞太證:A、B XX%(小于等于55%)、C(大于等于60%)、D(孟加拉、老撾10%、第三條費原產材料小于等于65%)、“E”CTH;
3.新加坡:P、RVC(大于等于40%)、PSR;
4.臺灣:WO、WP、PSR、累計規則ACU、微小含量DMI、可互換材料FG;
5.東盟:WO、PE、PSR。
第11欄 數量及單位
以出口報關單上的計量單位為準。毛重應填寫“千克”??梢勒諔T例,釆用其他計量單位(例如體積、件數等)來精確地反映數量。
特殊:
1.澳大利亞:對每種貨物,一千克為單位或者其他計量單位分別注明毛重或凈重;
2.馬爾代夫:列明每項貨物的凈重或以其他計量單位標注的數量;
3.新加坡此欄需同時顯示FOB 金額。
第12欄 填寫發票號碼和發票日期
1.新西蘭、哥斯達黎加也需打發票金額;
2.馬爾代夫、東盟、韓國,如涉及第三國或非締約方開具發票,則本欄可注明該發票號;
3.秘魯:若發票由中間商開具,且該商業發票號碼和發票日期均不知曉,則注明出口商開具的原始商業發票的號碼和發票日期。如發票為非締約方開具,且不知道金額,則填寫出口商的發票金額。
發票金額欄
只有新加坡、秘魯、東盟由此欄,填寫FOB金額。
特殊:東盟發票若由第三國開具,則應當填寫第三國開具的發票中的商品金額。
佐證資料:
東盟:商業發票、提單、報關單、第三方發票(如有體現的信息)
其他:商業發票、箱單、第三方發票(如有體現的信息)
注意準確填寫收發貨人、金額、成交方式等信息。